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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jcz-00000-2025-00001
  • 发布日期
  •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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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村镇2025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机构:开云手机版app下载苹果版安装->焦村镇 发布时间: 2025-09-24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秸秆办[2025)2号)《平顶山市秸秆禁烧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禁办[2025]6号)及《汝州市2025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汝农领办[2025]28号)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扣省委、省政府“在保障生态安全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奋勇争先”战略部署,锚定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标,坚持源头防控、科技赋能、依法治理、协同联动、产业融合工作思路,深化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群防群治禁烧常态化监管格局,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秸秆禁烧管控,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焦村、推动农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筑牢坚实屏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完善农作物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坚决遏制随意露天焚烧秸秆现象,拓宽秸秆全量化利用途径,确保全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3%以上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2日前):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秋冬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集中攻坚阶段(9月13-11月10日):全面启动禁烧监管工作,强化火情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同步推进秸秆还田、离田收储利用、散落秸秆清运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巩固总结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保留必要的监管力量与应急处置队伍,及时处置零星火点,巩固禁烧工作成效。全面总结工作经验,为明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四、主要任务

(一)夯实法治根基,完善秸秆禁烧监管责任体系

坚持依法治理、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国务院《空气质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平顶山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及汝州市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乡村落实”原则,压实镇、村、组管理责任。重点落实《平顶山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中农业领域禁烧监管方面的要求,着力健全“宣传引导-日常巡查-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全流程监管机制,对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置。

(二)强化数字赋能,打造网格化禁烧防控网络

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监控手段,推动人防技防有机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焚烧火点的监测预警能力,实现火点“实时监测、精准定位、快速处置”。严格落实重点时段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构建火情信息快速传递通道,确保应急响应高效畅通。各行政村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地块强化巡查巡防,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队伍装备配备,提升人防技防协同效能。

三)聚焦疏堵结合,构建“以用促禁”产业发展机制

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为先”工作导向,统筹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离田利用,不断优化秸秆产业化布局,培育壮大收储加工企业,支持建设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和标准化加工基地。鼓励发展秸秆制生物基材料、绿色甲醇、食用菌基质等高值化利用路径,推动秸秆产业价值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及镇直各单位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工作谋划,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聚焦气象预报、空气质量预警及农时进度,提前研判部署,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各各部门要扛稳责任,严格落实联包工作制度,包村干部深入分包一线督导工作,在人员、物资等多方面给予支持。镇农业中心负责统筹全工作推进,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农业中心、纪检监察、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建立定期调度、会商研判、通报反馈的工作机制,确保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高效衔接、协同落实。

(二)深化宣传引导。在禁烧期间,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一方面通过张贴标语、禁烧明白卡、悬挂条幅、村内大喇叭广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传统方式开展常态化宣传,另一方面通过微信工作群、抖音等新媒体矩阵精准推送禁烧法律法规、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网络监测与快速响应机制,主动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营造正面舆论环境。

(三)强化秸秆清运。秋收和冬初,各行政村要督促引导农户及时对田间地边堆积的秸秆进行清运,同时以村、组为单位建立秸秆排查清运队伍,对路边、树边、沟边、村头、地头、坟头等重点区域散落,遗弃的秸秆进行全面排查清运,不能及时运走利用的采取集中堆放或填埋等方式进行有效处置,消除焚烧隐患,

(四)严格依法治理。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综合运用党纪党规和行政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对秸秆禁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依法追责问责。对随意恶意焚烧秸秆人员要按照相关条例,由公安派出所和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打击和处罚。

对于禁烧重点时段发生的秸秆焚烧火点,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问责处罚,并进行全通报批评。凡是对出现的卫星火点和省禁烧办按“双超”(焚烧时间超过30分钟、过火面积超过100平方米)标准认定的火点凡是被平顶山市“蓝天卫士”监控平台、现场查处的焚烧火点凡是被汝州市“蓝天卫士”监控平台、指导组现场查处的焚烧火点由派出所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处置,并由镇党政主要领导约谈火点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

六、单位职责

1.各行政村: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到组到人,抓好落实。

2.农业中心:负责牵头统筹全秸秆禁烧工作,及时发布秸秆禁烧工作信息。负责收割机械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协调饲养大户对秸秆的青贮、氨化工作。

3.纪委: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

4.财政:负责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投入力度,保障工作经费和各项补助的正常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秸秆禁烧期间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对通报卫星疑似火点的现场核查、大气环境的数据监测和核实,及时向社会发布严重空气污染预警信息。

6.党政办公室:负责气象预报,通过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在禁烧期间加大气象预报频次。

7.派出所、消防站: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巡防队员,加强田间巡逻,对故意焚烧秸秆且造成森林火灾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当发生大面积焚烧,有可能危及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时,消防部门要及时灭火,做好出警记录,与禁烧办保持沟通,信息共享。

8.宣统办: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全镇干群禁烧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9.交管站:负责国、省道及县乡道路两侧的管理,严防因秸秆无序堆放或焚烧行为影响正常通行和破坏道路路面行为发生。

10.水管站:负责各种水利设施的管理,严防因秸秆堆放影响水路畅通或焚烧秸秆破坏水利设施的现象发生。

11.土地所:负责秸秆禁烧期间上级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天眼系统发现的疑似火点的现场核查;

12.林管站: 负责依法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坏树木或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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